2008年9月21日

人生指南 - 和 (蕭昌明大宗師撰)




  本社所尊廿字,以和字居末, 意深遠,蓋嘗反復推論。和之

下連有各字者,曰和順、曰和平、曰和合、曰和樂。蓋和則順,

不和則不順,而相逆;和則平,不和則不平,而相陂;和則合,

不和則不合,而相離;和則樂,不和則不樂,而相怨。此事有必

至者也。和之上連有各字者,曰父子和、兄弟和、夫婦和、朋友

和、宗族和、鄉黨和、妯娌和。蓋和則爲父 子、 爲兄弟、爲夫

婦、爲朋友、爲宗族、爲鄉黨、爲妯娌。不和,則不可謂父子、

兄弟、夫婦、朋友、宗族、鄉黨與妯娌也,此又理之必然者也。


  細玩和字,從禾從口蓋禾,至午時開口,此時乃天地中正之

氣,不偏不撓,故曰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人苟以中正

之氣,位天地而育萬物,則大人之能事盡矣!嘗 觀和順之家,其

祥瑞有可見於物類者。昔陳褒南唐江州人也,十世同居,宗族七

百口,設廣席,長幼以次坐而共食之,其家畜犬百餘 共一牢食,

一犬不至,諸犬爲之不食,犬知愛其類,非和順之所感乎?


  今世之士,以同流合污爲和,噫!亦惑矣。孔子有言,君子

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,蓋和與同迹相似,而義相反,不可不

辨也。今有人焉,彼謂善,我從而善之;彼謂惡,我從而惡之。

隨聲附和,不察可否焉,是同也,而不可謂之和。又有人焉,彼

謂善,我於善之中察其惡;彼謂惡,我於惡之中察其善。揆情酌

理,得夫好惡之正,而不流於偏焉,是和也,而不可謂之同。


  今本社創立伊始,求真 實前輩 指示過失,即和之意也。何

者?目能察秋毫,而不能自觀其睫,;力能舉九鼎,而不能自舉

其身。人皆明於觀人 而不能自知其過,誠得益友以匡救之,輔助

之 ,使我無太過 亦無不及, 非中和之道乎?今夫庖人治庖, 過

於鹹則益之水 ,過於淡則益之鹽 ,必鹽水配合得其和焉 ,而後

謂之和。羹詩曰 “亦有和羹 ,既戒既平”是也,樂人治樂 ,其

聲高者抑而下之, 其聲低者揚而上之,必高下相合 ,得其和

焉 ,而後謂之和聲。詩曰 :“樂於和聲 ,和聲克諧”是也。食

也者,悅吾口者也, 過三寸則不知也, 而必求其味之和焉。樂

也者 ,悅吾耳者也 ,過一夕則不知也 ,而必求其音之和焉。況

心爲吾身之主 ,氣爲吾身之用 ,安得不求其和耶?孟子曰“持

其志 毋暴其氣”此和之之道也。雖然和亦未易言也,良工塗

漆 ,漆緩則難晞, 漆急則不固 ,均其緩急 ,使之調和 ,則美

焉。冶人鑄劍 ,太剛則折 ,太柔則卷,欲無折則加之鉛 ,欲無

卷則加之金。何者 ?金性剛 ,而鉛性柔, 均其剛柔 ,使之調

和, 則善焉 。人之心性有似于此,徐偃王性軟而國滅 ,齊簡公

性懦而國亡, 過於柔者也;陽處父性強而被害,鄭子陽性猛而殺

身 ,過於剛者也 。皆不和之所致也 。陰陽和而後雨澤降 ,時序

和而後萬物生 ,苟有偏勝 ,則爲水火未濟,而變亂生焉 。今天

下君子道消, 小人道長 ,乃陰盛陽衰 ,天人紊亂之際 ,固無所

謂和也 。人與人不和而爭訟起,國與國不和而戰鬥開 ,怨氣熏

蒸 ,演成浩劫 ,此所深爲浩歎者也 。今欲挽回浩劫 ,不得不提

倡廿字, 以調和天地之氣化焉 ,誠使天下同胞,和汝性情 ,和

汝氣質而身修, 和汝兄弟、 和汝妻子 而家齊 ,和汝政治、 和汝

人民 而國治 ,和汝鬼神 、和汝物類 ,而二氣調 ,三才正,和風

甘雨, 萬象同春, 有何天心之不可回?劫運之不可挽哉?願我

邦人均子其共勉之,天下幸甚!